刘家沟片区路网工程规划方案公示
广大市民:
依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现对“刘家沟片区路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2018)
4、《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5、《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2014)
6、《十堰市熊家湾--七里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项目概况:
此次公示刘家沟片区路网工程道路分为:
1、幸福路二期(暂定名)
(1)幸福路二期(暂定名)位于张湾区境内,道路为南北向,道路等级:城市次干道,路由:起点接幸福路一期(刘家沟路)终点接林荫大道二号线
(2)经济技术指标(K0+930~K1+600)
经济技术指标(K1+600~K2+443)
隧道技术指标(K1+920~K2+220)
2、刘家沟路(暂定名)
(1)刘家沟路(暂定名)位于张湾区位于境内,道路为东西向,道路等级:城市次干道,路由:起点接浙江路,终点接幸福路二期
(2)经济技术指标
三、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一楼电子显示屏(15日);
2.项目现场:公示期至工程竣工;
3.新闻媒体:《十堰晚报》;
4.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5.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
四、公示时间
1.《十堰晚报》登报之日起15日
2.项目现场:公示期至工程竣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庄凌逍
电话:0719-8652880 12336
电子邮箱:sy12336@163.com
通讯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础设施规划科
邮 编:442000
附件:"道路平面布置总图""道路标准横断面图"(详见项目现场张贴或规划局一楼建设项目公示栏和规划局网站)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29日
编辑:陈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