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曝光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张湾区人民法院提醒
欢迎广大群众提供以上失信被执行人行踪和财产线索,对其有高消费、转移或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予以举报。举报属实的,张湾区人民法院将给予奖励。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张湾区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张湾区人民法院举报、联系电话:0719-8617329。
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被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失信被执行人会被实施哪些联合惩戒呢?
一起来看看
1、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
2、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二等以上舱位,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4、不得旅游、度假等;
5、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6、各项消费不得显著超过社会平均消费水平等。
并将失信人信息推送有关管理部门。
编辑:陈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