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张陈堰 特约记者 柯贤丽)日前,十堰市张湾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十堰市海元和工贸有限公司检查消防安全时发现,该企业搬运工刘某在搬运瓶装水货品时,遮挡2号仓库西侧消火栓。仓库内的室内消火栓被遮挡后,一旦发生火灾,消防员将无法正常使用消火栓,极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
十堰市张湾区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员当场下达《责令立即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及当事人迅速整改隐患,同时根据《中华人民故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当场给予十堰市海元和工贸有限公司搬运工刘某罚款人民币五十元的处罚。
编辑:黄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