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竹溪县积极争创“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确保全县6万余名未成年人在良好环境中幸福生活、茁壮成长。
该县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创建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要求和创建标准,切实提高创建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效性。从思想引领、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等11个方面,着力破解阵地建设、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成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承担全县流浪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及其他遇到特殊困难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源头预防、心理疏导、教育矫治、回归安置等工作。在全县332个村、7个社区建设“儿童之家”,安排专人负责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现基层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全覆盖。(十堰日报特约记者 郭军 通讯员 陈建华 吴斌)
编辑:董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