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
学费补偿对象公示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教发〔2023〕58号)及《湖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经我县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个人申请、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上报,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联合审核,现对我县2023年第一年、2022年第二年、2021年第三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人员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29日,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如有任何异议,请拨打电话:0719—6227469、6208828。
附 件湖北省2024年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享受学费补偿政策人员情况公示
郧西县教育局
2024年7月23日
编辑:陈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