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出台“意见”引领干部在扶贫一线真帮实扶

时间:2018-12-19 14:40 来源:房县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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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房县县委研究出台《关于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使用干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引导干部在扶贫一线真帮实扶,提升脱贫质效。

突出考察重点。《意见》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三率一度”,把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情况作为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依据。以正在全县开展的“进村住户、户户走到”工作成效,检验干部的政治站位和工作作风;以带信访单帮化解、带政策单抓落实、带户档案包核对、带帮扶措施抓兑现落实情况,评价干部的脱贫工作实绩。坚持近距离观察,注重从群众和乡语口碑中了解识别干部,及时掌握扶贫督查、考核、评估情况和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表现情况,同步建立干部脱贫攻坚实绩档案,其中县级干部、市以上驻村工作队及包户干部,向派出单位和市委做好反馈。

强化考核激励。《意见》进一步明确对扶贫一线干部的考核机制和措施,用实打实的激励让扶贫干部有奔头、有甜头、有劲头。要求每半年对驻村工作队进行一次述职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在脱贫攻坚中甘于奉献、甘于吃亏、敢啃“硬骨头”、工作表现优秀的干部提拔重用、评先表扬。对年度脱贫成效考核取得“好”等次的乡镇予以集体记功奖励,党政正职年度考核直接评为“优秀”;对评为先进个人的驻村工作队员公务员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优秀”等次,不占用派出单位指标。

划定使用红线。《意见》围绕“扶真贫,真扶贫”,明确扶贫过程中的三类负面情形,将干部使用与其挂钩,划出扶贫“红线”,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问题。《意见》明确,凡出现对贯彻落实县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在“户户走到”、驻村帮扶工作中,应走到未走到、应帮扶未帮扶,政策应落实未落实,问题应发现未发现、应解决未解决;在国家和省脱贫“摘帽”验收、扶贫成效考核、第三方评估、督查暗访中出现问题等三类“负面情形”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并严肃问责追责。其中县级干部、市以上驻村工作队及包户干部,还将向派出单位和市委报告。

编辑:张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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