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罗奎 实习生 高千越)张湾区岩岭新村小区内流浪狗伤人,居民盼望处理,7月14日,我们节目对此进行报道后,这一问题有了结果。
16日上午,记者来到张湾区大岭路岩岭新村小区7号楼前看到,原来一直这里活动的流浪狗已经不见了。
岩岭新村小区居民刘先生:派出所的上午忙了一上午,下午他们又来,昨晚搞到十点多,狗抓住了,现在我们这个住户都挺好的,心里也踏实了。
7月14日新闻回顾 :7月6日,岩岭新村小区居民吴大爷被一只流浪狗袭击。
岭新村小区居民吴大爷:狗就卧在那个地方,平时不咬,那天突然一下咬住左腿下边了,我跺一下,它就走了。
好在当时吴大爷下意识躲闪了一下,受伤不重,经过处理,并无大碍。小区居民告诉记者,这只狗不知从什么地方流浪至此,伤人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之前咬伤过一名外卖小哥,还咬死小区内一条宠物狗。除了这条流浪狗,小区内还经常出现另外两三条流浪狗,大家担忧这些流浪狗再次发生伤人事件。
岭新村小区居民刘女士:把那流浪狗搞走,每天都担心,先看看有没有狗下来以后,特别害怕咬到大人小孩。
居民 贺女士:应该把这条狗弄走。
新闻报道后第二天,东岳公安分局北区派出所联合车城街道蓝湖郡社区工作人员,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围追拦截,最终将这只流浪狗抓住。
今年1月1日实施的《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 单位、个人应当文明养犬,不得遗弃犬只;对不办理养犬登记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公安机关可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但对流浪犬只的处置,没有明文规定。对此,东岳公安分局北区派出所表示,将加强与社区、物业等单位协作,对流浪狗伤人、扰民,做到有呼必应,有呼快应。
东岳公安分局北区派出所所长 刘传勇:如果再发现有这样流浪狗的情况,发现一起,及时清理一起。
编辑:董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