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开展流浪狗专项整治行动效果如何? 市创文办专项督导

时间:2023-10-28 14:39 来源:秦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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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针对外地发生恶犬伤人事件,市创文办在城区开展流浪狗专项整治行动,那么效果如何呢?27日,市创文办开展专项督导,促进文明养犬。

27日上午,记者随同市创文办督导组来到郧阳区。在郧阳广场旁,一只小狗没有拴绳。后来了解到,该小狗为一老太所养,老太就在小狗身后不远处。记者在现场看到,没有相关人员劝导或制止,后督导组工作人员对老太进行了劝导教育,老太表示以后遛狗都会自觉牵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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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记者随同市创文办督导组又来到张湾区红卫街道光明新村。在这里,社区工作人员正在进行文明养犬法规宣传,社区网格员则与居民签订《文明养犬承诺书》。并且,街道工作人员还刚刚将一只流浪狗成功捕捉。

红卫街道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市开展城市管理五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该街道成立了捕捉流浪狗和不文明养犬劝导工作专班。组织辖区东岳分局中区派出所、车城西路派出所、街道综合执法中心、街道创文办联合行动,每日对流浪狗和不文明养犬重点区域开展巡查。目前,捕捉流浪狗5只,及时劝导遛狗不牵绳50余起,签订文明养犬承诺书12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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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10月21日以来,全市流浪犬专项治理初见成效。抓捕流浪犬30多只,劝导遛狗不牵绳等不文明行为180多起,营造了文明和谐的养犬环境。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郑波提醒广大市民,养殖烈性犬、大型犬存在潜在的危害公共安全的风险,依照《湖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可以处2万元以下罚款,并且收缴犬只。《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携犬只外出未束犬链(绳)牵引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呼吁爱好养殖犬只的市民朋友依法养犬文明养犬。

市创文办也将督促各地、各责任单位开展问题整改,确保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严防严控问题反弹。(秦楚网 文、图/记者 罗伟)

编辑:陆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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